昨日(6月4日)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地块编号为2020-29号地块,地块名称为YZB-19单元CD地块,地块位于殷庄路北、八里大道西,规划为城镇住宅、科研用地,出让面积29957㎡,容积率3.27-3.61,建筑密度≤27.2%,绿地率≥27.8%,挂牌起始价11600万元,综合楼面价1072.4元/㎡!
其中:
C 区为科研用地,占地14287.9㎡,容积率4.0-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100 米;
D 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占地15669.1㎡,容积率2.61-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 米!
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列≥30%,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装装配率≥45%,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装修!
项目用地监管内容
(一)产业定位及主导产业。1、项目引进必须符合鼓楼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范畴。
2、引进的项目必须已经连续三年纳入江苏省重大新兴产业年度重点项目,属高端服务器制造及芯片研发类。同时项目必须设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研发院士工作站。
乙方在科研用地所建物业,自持需要达到计容建筑面积的 50%,且竣工验收后 10 年内不得分割销售!
乙方承诺科研用地土地投资强度达到 700 万元/亩、达产后连续三年,每年实现各项税收纳税目标不低于 1000 万元。(五)幼儿园建设。1、在出让地块外南侧(具体位置以规划红线图上指定位置为准),设置一处 9 班幼儿园,用地面积约 5242 平方米(具体指标以幼儿园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产业定位及主导产业相关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2000 万元并对科研用地物业全部自持,如因乙方原因逾期不建,甲方有权会同职能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且乙方已投资损失自行承担。在甲方下达违约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缴至甲方指定账户。(二)乙方违反第二条第(四)款投资承诺相关约定,达产后连续三年不能达到 1000 万元纳税目标,承担违约金1000 万元,并补齐税款差额部分,在甲方下达违约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及差额部分缴至甲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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